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注意写清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的要求陈述意见的通知的时间。
2.所陈述的意见应围绕专利复审委员会通知中所要求陈述的问题。
3.制作应符合填表注意事项中所列各项要求。
4.应在专利复审委员会限定的期限内提交。
二、格式:
意见陈述书
□复审请求
□无效宣告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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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专利申 请或专 利 |
申请号或专利号 申请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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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创造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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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陈述 人 |
□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代表) □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人 □撤销专利权请求人(代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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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或名称(代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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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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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专利代 理机构 |
名称 代理机构代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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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地 址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证书号 |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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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 年 月 日作出上述如下: □专利申请的 通知 □专利书,陈述意见的 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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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附件清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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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 意见陈述人或代理机构签章 年 月 日 |
⑥ 专利复审委员会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 |||||
填表注意事项
一、本表应按专利复审委员会的要求用中文认真填写若干份,文字应打字或印刷,字迹为黑色,并注明一份为原本。
二、若意见陈述人为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本表第①、第②栏所填内容应与该专利申请的请求书中内容一致,如果该申请办理过著录项目变更手续的,应按照专利局批准变更的内容填写。
若意见陈述人为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人,本表第①、第②栏所填写内容应与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书中内容一致。
若意见陈述人为撤销专利权请求人,本表第①、第②栏所填内容应与撤销专利权请求书中内容一致。
三、本表中所有口供填表人选择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况的,应在方格内标上“√”号。
四、本表第⑤栏,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由专利代理机构加盖公章,或由代理人签字或盖名章。末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陈述人为个人,应由本人签字或盖名章;陈述人为单位的,应盖单位公章,有多个陈述人的,应由代表人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