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本文,希解您法律之惑!咨询委托请致电:13785161299

专利诉讼中的侵权禁止

总站 河北法律网  本站 www.51zhuanli.org   编辑:王见龙 咨询聘请律师:13785161299  王律师
专利诉讼的目的往往不在于索赔,而是希望能够禁止侵权行为继续发生,为夺回专利权人应有的市场份额。禁止侵权实际上是对专利权人或被许可方最大的保护。专利权人不会因侵权行为的存在而被迫降价、增加广告宣传费用等,禁止侵权行为会直接给权利人带来保护效益,这是不言而喻的,许多权利人对赔多赔少并不在乎,在乎的是能否制止侵权行为。
  诉前禁止侵权行为对专利权的保护最为有利,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专利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人民法院处理侵权禁止申请的时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至第九十六条和第九十九条的规定。”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还就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和适用法律问题制定了若干规定,作出了具体的司法解释。申请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法院将驳回申请。此外,对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裁定所采取的措施,不因被申请人提出反担保而解除。人民法院接受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提出责令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后,经审查符合规定的,应当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当然,如果由于申请人的原因或过错造成被申请人损失的,需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日期:2008-06-25] 来源:  作者: [字体: ] 录入:admin  阅读: 次 【 推荐 】 【 打印


相关新闻